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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西湖龙井打假第一案开庭 被告商标侵权索赔16万

更多 行业曝光 内容  |  2014-12-30  |  中国工商报网  |   新闻爆料

    原题《西湖龙井无锡打假首案开庭 超市涉嫌售假遭索赔16万元》

    神州茶网12月30日 讯:近日,西湖龙井来无锡打假第一案在该市滨湖区法院开庭审理,商标所有人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产业协会状告一家大型外资超市未获商标使用授权却销售西湖龙井茶和包装盒,涉嫌商标侵权,索赔16万元。

    西湖龙井打假潮在全国各大城市陆续掀起,目前仅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就已立案8起,无锡一些大型超市和个体茶叶店先后被告上法庭。

    据原告方代理律师介绍,今年10月,原告在无锡市场调查时发现,这家外资超市未经授权,却在销售内外包装印有“西湖龍井”字样的茶叶。此后,原告代理律师带着公证人员来到这家超市,看到茶叶在玻璃器皿内散装售卖,标签上显示为“明前龙井”,100克售价117元,于是购买了200克。此外,超市内另有印有“西湖龍井”字样的包装盒,每只售价30元。“该超市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西湖龙井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侵犯了西湖龙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超市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原告方说。

    据了解,西湖龙井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只有产地在杭州市西湖区的龙井茶叶,才可使用该商标。那涉案茶叶是不是来自杭州西湖龙井茶产区?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超市方代理律师说,涉案茶叶经过多个流通环节,已无法核实最初的生产商是否为西湖龙井茶产区内的生产者。原告方则认为,已证实该超市装有涉案茶叶的玻璃器皿上标注的供应商,并不是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会员。

    庭审现场双方争执的另一个焦点是赔偿金额问题。超市方代理律师辩称,超市茶叶的经营面积和销售金额没有统计。在接到本案诉状后,超市立即停止了使用此类包装。原告方代理律师则表示,该超市借助西湖龙井品牌的影响力获利,对原告造成的损失无法估算。综合全国一些城市同类案件的赔偿金额,考虑该超市的规模和经营状况,要求赔偿16万元。

    截至12月25日记者发稿,此案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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