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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荞茶未标钠元素含量 消费者起诉获十倍赔偿

更多 行业曝光 内容  |  2016-08-16  |  重庆晨报  |   新闻爆料

原标题:苦荞茶未标钠元素含量 消费者起诉获十倍赔偿

神州茶网8月16日 讯:刘先生在超市购买苦荞茶后发现,商品外包装上的营养标签中未标注核心营养元素钠的含量,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承担十倍赔偿。日前,永川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苦荞茶包装未标明钠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判决由重庆市某超市退还刘先生货款478元,并支付赔偿金4780元。

2015年10月3日,刘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16袋草本苦荞茶,价款共计478元。刘先生回家后,发现苦荞茶外包装上的营养标签中未标注核心营养元素钠的含量。

刘先生认为,钠是重要的营养元素,其摄入量对人体健康有较大影响,未标注钠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中关于食品标签的强制性要求,属于不安全食品。因就赔偿事宜与超市协商未果,刘先生遂向永川法院起诉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

被告重庆某超市在庭审中辩称,该苦荞茶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且产品标识问题不是产品质量问题。

永川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事项。涉诉苦荞茶属于预包装食品,钠为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明的营养成分,若未标明即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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